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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斌律师

景朝强律师 |

律师姓名:刘永斌律师

执业城市:北京市

执业律所: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610415095

联系电话:13910531168

联系邮箱:lvb422@139.com

专业领域: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金融服务、企业法律顾问

个人简介:刘永斌律师是瀛和律师事务所权益高级合伙人,兼职教授,数字瀛和家族财富传承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传承法务中心主任、心愿传承遗嘱库始创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律师从业20年,业务范围包括金融、公司、家族企业传承。是中国法学会研究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客座教授、北京律师协会信托与财富管理专委会委员、河北省资本研究会专家组成员,担任中经社控股有限公司、新华社新媒体中心、中国化工资产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贵州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深得客户信赖和赞誉。出版《网络众筹法律风险防控》《互联网法律风险防范实务指导》等着作。

代表业绩:

01
 刑事辩护 
刘某某2.2亿合同诈骗案(不予起诉);
王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缓刑);
毕某循私枉法案(免于刑事处罚);
吴某某挪用7000多万公款案(未起诉);
董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40多亿)案;
许某某诈骗案(700万);
黄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陆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
崔某某寻衅滋事案;
侯某某猥亵儿童案。
02
 诉讼(仲裁)案件 
品今(北京)资产管理公司与北京易禾水星系列债券交易纠纷案(一审、二审);
北京永安信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纠纷案(一审、二审、再审);
孙某等与江西新媒体出版公司股权投资对赌案(仲裁);
徐某某私募基金投资案(一审);
徐某某私募基金投资案(一审、二审、再审);
徐某某、翁某某等私募基金案(仲裁);
中经社控股有限公司与新华(大庆)国际石油资讯中心有限公司股东纠纷案(一审);
上海金枕头投资有限公司与金银来(杭州)资产管理公司债券交易案(一、二审)
任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二审);
乔某某保证合同纠纷案(一审)。
03
 非诉案件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专项法律服务;
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四川天一科技股份公司股份专项法律服务;
深圳安信乾新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专项法律服务;
华夏汉华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专项法律服务;
北京神州瑞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
国泰集商(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刑事合规专项法律服务;
“信托100”金融产品专项法律服务;
北京博方舟投资集团公司投资“天际线”旅游专项法律服务;
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若干;
金融类企业法律顾问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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